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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3起基建采购方面违纪问题的通报
发布人:齐凯  发布时间:2017-08-01   浏览次数:96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省属高校3起基建采购方面违纪问题的通报

  

  

  

  

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四个专项治理”以来,省属高校先后查处了若干起基建采购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现将其中3起问题通报如下。  

一、安徽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党委书记张平干预招投标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平在担任安徽农业大学教材中心主任期间,以教材用户代表身份担任学校教材采购评标小组成员,利用“同等条件下评标小组评委主要以供应商服务态度作为主要打分依据”这一评分原则,对其倾向中标的单位发表倾向性意见,引导其他评标专家打分方向,导致其倾向中标的多家供货商中标,且有其它违纪问题。2017年6月,张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蚌埠医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何文擅自变更采购方式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蚌埠医学院学生公寓自助洗衣机服务项目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2017年1月,该院国资处副处长何文在未履行变更采购方式申报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开招标”改为“询价采购”方式,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何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原纪委书记段齐干预和插手招标采购问题。段齐在原宣城地区人民医院任职期间,在该医院钢制门招标采购中违反招投标规定,要求投标商多次报价,最终使其倾向中标的公司中标;在彩铝门招标采购中接受招商引资人员“打招呼”,评标时给有报价缺项的某公司最高分,直接影响招标结果。2017年6月,段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第一附属医院纪委书记职务。

上述问题中,有的凭个人倾向引导评标方向,有的擅自变更采购方式,有的插手和干预招标采购,妨碍公平竞争,存在严重廉洁风险。各高校要以正在开展的“四个专项治理”为契机,认真抓好基建采购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强化领导,把握进度。把握好基建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时间节点,按照规定步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严格纪律,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认真把握招投标基建采购、政府招投标政策界限,严肃查处基建采购中违纪违规问题。要注重实效,建立机制。注意研究基建采购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特点和规律,深入剖析根源,围绕健全内部防控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构建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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