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后勤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根据《中共皖南医学院委员会皖南医学院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0〕60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处长办公会议必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中央大政方针,全面贯彻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把严守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贯穿决策全过程,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校党委行政决策畅通。
第三条处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四条处长办公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凡属处长办公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充分发扬民主,会议出席人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处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处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末位发言制度,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不得独断专行。处领导班子应当认真执行处长办公会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职尽责。
第五条处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召集和主持处长办公会议。处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处长办公会议决定,按照授权负责有关工作,行使相关职权。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六条处长办公会议讨论和决定本部门下列重大问题:
(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传达学习;后勤管理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贯彻执行的意见;
(二)需要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内设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工作事项;
(六)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1.重大事项决策:
(1)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及调整;
(2)各项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发布;
(3)重大管理事项安排调整;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决策事项。
2.重要人事任免
(1)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借调借用;
(2)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在企业、社会团体的兼任职务;
(3)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奖励和违规、违纪处理;
(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3.重大项目安排
(1)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的立项;
(2)重大服务类和货物类项目的立项;
(3)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项目。
4.大额度资金使用
(1)30万元以上经费支出;
(2)50万元以上大额项目招标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和合同主要条款等;
(3)单项变更签证预算在5000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4)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退质量保证金等资金运作事项;
(5)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资金使用。
第三章 议事要求及程序
第七条处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 次,由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并主持,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必须全体班子成员到会。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请假,对会议议题的重要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
处长办公会议议题涉及本人或者其亲属以及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有关班子成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凡属议事范围的事项都要经处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不能以其他会议替代。
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需要集体决策而又不能及时召集会议的,处主要负责同志可临机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其他成员通报。根据处长办公会议内容,可召开扩大会议。
第九条列席人员由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相关科室和人员,报会议主持人确定,列席有关议题的人员对其有关的议题进行汇报和答询,该议题讨论研究完毕即退席。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条处长办公会议事程序:
(一)确定议题。会议议题由各科室申报,填写《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见附件1),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处办公室汇总形成《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题审定单》(见附件2)。凡列入处长办公会的议题,由提议的班子成员负责做好准备。凡未经会前审定的议题,原则上不列入处长办公会议程。
(二)会前准备。重大事项上会前,应事先进行认真调研,听取各方意见,掌握相关情况,准备好相关会议材料。议题确定后,办公室负责通知负责科室准备上会材料,材料需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印制,同时电子版在会前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将汇总后的上会材料和会议议程一并送达所有参会领导。
(三)会前通知。除临时召集外,处长办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议题审定单》(含会议有关材料)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班子成员。
(四)集体讨论。会议讨论应坚持一事一议。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科室负责人汇报议题内容,然后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班子成员都应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处主要负责同志一般须听取其他成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五)会议表决。处长办公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的,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推荐、提名干部人选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应逐人进行讨论和表决。
(六)会议记录。会议必须作正式记录,处办公室负责全程如实记录,会议主持人审核。会议记录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缺席原因)、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基本情况。二是会议议题、与会者的发言讨论、表决情况和最后决议及落实决议的责任人等。会议记录由处办公室保存,涉及干部任免的记录必须与相关材料一并存档。
(七)会议落实。处长办公会后,办公室根据会议情况编发会议纪要,由班子成员、处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盖章存档。会议需记录每个议题的讨论及最后决定,说明形成决定的依据和理由,明确落实的责任人。处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决定或文件,由议题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起草,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第四章 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处长办公会作出决议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行文。
第十二条 处长办公会作出的决定、决议,由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涉及全处性的问题,由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组织落实。
(二)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分工范围的工作,由处主要负责同志指定一名班子成员负责抓总落实,其他成员要相互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三)会议决定的关于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由分管负责的班子成员负责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实施。
(四)班子全体成员对处长办公会集体作出的决定、决议必须坚决无条件地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处长办公会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五章 纪律监督
第十三条 参加处长办公会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需要保密的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按以下条款进行处理。
(一)班子成员不按本规则进行集体议事和表决的,每个班子成员都有权利提出立即纠正。
(二)班子成员不贯彻执行集体议事的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应当追究责任。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五条本规则由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勤管理处会议议事规则(修订)》(后勤〔2021〕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后勤管理处处长办公会议题申报单
提交时间: 年 月 日
提交科室 | | 提交人签名 | |
议 题 | |
议题 主要 内容 | |
科室负责人审定意见 | |
分管领导 审定意见 | |
备注 | |
注:各科室将需提交处长办公会研究的议题,归纳整理,经分管领导审定,提交办公室,办公室收集情况后,报请处长办公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