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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5-06-13 预审:谢叶君 二审:金自峰 终审:金自峰 来源:后勤管理处 阅读次数:

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物业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皖南医学院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后勤管理处

                               2025611 



 后勤[2025]5号

皖南医学院物业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规范在校物业企业服务行为,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有效履行合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物业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我校所属校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目标原则

物业管理考核坚持以合同管理为基础,通过量化考核指标,完善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管理,规范物业公司服务行为,更好的服务全校师生。并坚持以下原则:

1.日常监管和定期考核相结合;

2.量化指标考核和服务效果考核相结合;

3.管理部门考核和服务对象意见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

1.后勤管理处全面负责学校的物业管理考核工作,具体工作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承办。

2.物业管理考核由定期考核、部门考核、学生考核三部分组成。

1)定期考核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工作职责结合日常管理与师生满意度调查,每年进行4次(每三个月一次);

2)部门考核由后勤管理处会同职能部门和学院等共同开展,每年两次(每学期进行一次);本考核可与定期考核结合进行。

3)学生考核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各学院学生代表和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代表每年两次(每学期进行一次),本考核可与定期考核结合进行。

四、考核内容

1.后勤管理处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滨江校区(北区)物业人员、楼宇管理、卫生保洁、日常简易维修、绿化养护、消毒消杀与灭四害等物业服务内容质量进行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具体内容见表一至表七。

2.赭麓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的滨江校区(南区)和赭麓校区物业人员、楼宇管理、卫生保洁、日常简易维修、绿化养护、消毒消杀与灭四害等物业服务内容质量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具体内容见表一至表七。

3.后勤管理处能源管理科负责对高低压电房项目进行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具体内容见表八。

4.产学研创中心专班负责对产学研创中心的物业人员、楼宇管理、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养护期结束后)、暖通运行等物业服务内容质量进行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具体内容见表三、六、七、九等。

5.部门考核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学生代表从服务对象角度对各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具体内容见表十。

6.保卫处负责对物业管理中安保服务项目日常监管与定期考核,考核结果报后勤管理处汇总。

五、考核结果

1.年度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其中定期考核占总分的50%,部门考核占总分的30%,学生考核占总分的20%。上述三类考核的年度得分按各次考核的平均分计算。

2.定期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师生满意度调查(表十一)占定期考核总分的20%,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占定期考核总分的80%

3.考核结果

1)考核分数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2)考核分数在80分(含)——90分的,为“良好”等次。

3)考核分数在70分(含)——80分的,为“合格”等次。

4)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合同年度是否续签物业合同的依据。

4.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物业费全额支付。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期物业费的10%。

5.学校重要活动(或重大节日)保障须按要求完成,否则扣除当期物业费的3%。

六、本文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皖南医学院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后勤〔2023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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