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皖南医学院“文明食堂”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
后勤〔2024〕5号
各科室:
《皖南医学院“文明食堂”评比办法(试行)》已经 2024 年7月22日处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后勤管理处
2024年7月22日
皖南医学院“文明食堂”评比办法(试行)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和学校文明校园创建要求,进一步增强各食堂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促进校园餐饮文化建设工作,实现文明食堂创建评比工作常态化管理,为全校师生营造文明、健康、安全、舒适的就餐环境,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文明食堂评比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评比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主任为后勤管理处处长,副主任为后勤管理处分管食堂的副处长,秘书为后勤管理科科长。评比对象为滨江校区(南区)食堂、滨江校区(北区)食堂、赭麓校区食堂,每年评比一次。
第二条 文明食堂评比采取日常检查、各学院、部门师生代表对餐饮服务企业学期考核、依据评比办法加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第三条 评比内容
文明食堂评比内容为食品安全(40分)、环境卫生(20分)、文明服务(20分)、文化宣传(20分)。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文明食堂参评资格:
1.发生食品卫生安全、消防等事故;
2.因为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舆情事件,给学校造成声誉损失;
3.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
4.窗口服务态度恶劣,与师生发生冲突事件;
5.节粮节水节电不力,被学校管理部门查实1次以上;
6.文明食堂创建不力,自查不认真,对管理部门或学校要求整改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
第四条 评比标准
(一) 依照《皖南医学院餐饮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修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进行全面综合量化考核。
(二) 具体评比办法:
1.“文明食堂”2名:结合食堂例行年度考核,每年评比一次。(餐饮服务合同不满一年、只获得一次考核评分的单位,暂不参与评比)条件如下:
(1)“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宣传氛围浓、活动多。
(2)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三全育人”活动形式新颖。
(4)饭菜品种齐全,质量、价格合理,无私自调价、收取现金或另设二维码现象。
(5)服务人员整体文明素质较高。
学生监督员代表评分20%、教职工代表评分20%、校医院评分20%、后勤管理处评分40%。
加分条件如下:
(1)在学校重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总分加3分;
(2)为更名大学、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总分加3分;
(3)配合后勤管理处工作并成功举办活动的,一次总分加1分;
(4)作为学校代表接受上级监督抽查,较好完成任务的,一次总分加1分;
(5)配合其他学院部门出色完成接待工作的,一次总分加0.5分;
(6)各食堂的加分应根据餐厅的营业额适当倾斜给经营环境不好的餐饮企业,由评比办公室酌情处理;
(7)其他经过文明食堂评比办公室会议通过的加分事由。
2.“文明窗口”6名:结合食堂例行年度考核,每年评比一次。条件如下:
(1)遵规守纪、服务热情周到、文明礼貌。
(2)制作加工售卖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规范操作要求。
(3)无安全隐患。
(4)饭菜品种配置合理、价格公道。
(5)认真执行学校和餐饮公司管理规定。
(6)无任何违规现象。
餐饮公司自评推荐评分40%、学生监督员代表评分30%、教职工代表评分30%。先以食堂为单位推选提名,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每个许可证原则上推荐不超过三个窗口,推荐提名后由后勤管理处确定最终入围提名窗口,再进行票选,按权重分值计分评比,排名前6的窗口当选。
3.“优秀经理”2名:当选“文明食堂”的现场管理经理原则上可直接推荐为优秀经理。优秀经理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在学校开展的活动、接待任务等工作开展中表现突出,以大局为重;工作认真负责、方法得当、任劳任怨;仪表整洁、干净,说话文明,与师生沟通能力强;能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并善于化解矛盾,能及时处理好突发问题,食堂未发生舆情事件。
第五条 年度考评
(一)自评申报。文明食堂评比办公室下达评比通知后,各食堂应做好工作总结,填写参评申报表,报送后勤管理处,并整理好相应支撑材料备查。
(二)实地检查。由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食堂进行现场检查考核。
(三)满意度调查。检查过程中,同时开展一定范围内的师生食堂满意度调查。
第六条 评比结果确定
(一)综合考评。后勤管理处综合日常检查、年度考评和征求师生意见情况,按照评比办法规定的评分权重,确定各食堂年度最终得分。
(二)提出建议名单。文明食堂评比办公室,按照“食堂年度综合评比总分第一名且不低于95分(含)”的原则,提出建议公示名单。
第七条 奖励与处罚
(一)对获得文明食堂和优秀经理称号的,由皖南医学院授予“文明食堂”和“优秀经理”荣誉称号,并给予通报表扬;“文明窗口”由后勤管理处授予流动红旗。
(二)对检查评比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后勤管理处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将酌情给予处罚。
第八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