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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医学院会议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人:齐凯  发布时间:2016-07-13   浏览次数:240

后勤〔2015145

  

皖南医学院会议场所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校会议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各类会议、活动的正常开展,提高会议场所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会议场所包括滨江校区图书信息大楼十楼视频会议室、图书信息大楼三楼学术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大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多功能厅、逸夫科技楼学术报告厅,赭麓校区四号楼二楼会议室、七楼多功能厅。

第三条 各会议场所原则上只供校内各单位使用,按照轻重缓急、预约先后的原则统一编排使用会议场所。

第四条 申请程序

1. 会议场馆首先保证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其他部门申请会议场馆一般采取按照申请使用时间顺序统一编排使用;特殊情况使用单位可相互协商使用时间。

2. 学校主办各类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使用会议场所,由主办单位指定专人就具体使用要求直接与后勤管理处对接,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落实。

3. 校内各部门使用会议场所,需填写《皖南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负责安排落实。

4. 社会友好单位租借使用会议场所,需要填写《皖南医学院公共活动场所使用申请表》,经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报请分管校长同意;在签订使用协议后,由教室与宿舍管理科安排使用。

第五条使用管理

1. 会议场所由后勤管理处教室和宿舍管理科负责管理,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 使用单位负责具体会务工作,含会议材料、主席台布置、桌牌摆放、鲜花、会标的制作和悬挂等,若使用会议场所的仪器设备,需在会议前一天派专人到预定会议场所进行调试。

3. 使用单位在使用会议场所期间要爱护会议室公物,保持会务场所清洁,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不得擅自挪用室内设备。如损坏公物,务必书面说明原因,并由损坏单位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4. 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空调、照明设备、仪器设备、门窗等,管理人员要及时通知物业保洁人员打扫卫生,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安全防范工作。

5. 会场内禁止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口香糖等行为。严禁将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会场。演出现场禁止使用人工喷雾效果。

第六条 召开大型会议或演出,有大量人员和车辆进出,应提前向学校保卫处备案,并做好应急和人员疏散预案。

第七条各使用单位应负责对所举办的会议、学术报告和演出内容的审核,加强对参会人员的引导和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使用单位单位负责。

第八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名义申请使用教室或改变经过审核后的教室用途。若有违反,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后勤管理处

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后勤管理处 版权所有 2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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